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规定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拟在浙招生高校报送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浙教考院[2016]2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各学院报送2018年拟在浙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报考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定2018年是否在浙江省招生; 二、若2018年拟定在浙江招生,需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并填报《2018年学院拟在浙江省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确认表》(见附件一),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2018年拟在浙江省招生的学院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7门中确定至多不超过3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指定1门的,只有选考了该科目的考生才能报考;指定2-3门的,考生选考科目中只需1门在高校确定的选考科目范围内,就能报考该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无论选考何科目均可报考该专业。 三、请于4月19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2018年学院拟在浙江省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确认表》报送至下寨学工楼招生就业处305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24118398@qq.com。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8210525) 附件:2018年学院拟在浙江省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确认表 招生就业处 2016年4月18日 附件一: 2018年学院拟在浙江省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确认表 学院(盖章): 院领导签字: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专业名称选考科目数选考科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