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五一”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星期六)至5月5日(星期三),共5天。5月6日(星期四)正常上班。为保证节日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稳定,防止实验室各类危险事故的发生,现将假期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请于放假前组织人员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载),认真查隐患、堵漏洞,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污染等工作,防止一切有害事故的发生,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2、严格遵守学校以及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的使用和保管以及化学药品、废弃物管理、气瓶罐管理等工作;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存放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试剂条件的实验室,要停止实验,并将剩余危险品转移至有储存条件的实验室。
3、“五一”期间所有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如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必须到实验室归属单位(二级学院、中心、研究院)进行报备假期实验室使用的报备。二级学院、中心、研究院需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自己管理,不得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
4、各单位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仪器设备(尤其是压力容器、高速机械、24小时以上加热设备)等的安全使用。除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节日期间务必切断实验室的水源、电源,关好实验室门窗等。
5、各单位务必妥善安排好“五一”期间各实验室的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实验室安全问题,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汇报。
6、各单位请在假期前完成自查,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将针对自查情况开展安全检查。自查报告请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5月6日下午3:00前交到实验室管理科33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邮箱827322132@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