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机构:
根据财政厅采购计划文件的要求,凡使用政府资金采购各类物资、软件等的项目,须提前报送采购计划至财政厅。按此要求,请拟于2016年4月-6月有采购项目的部门和教学机构,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拟采购货物、软件等清单报送我处,内容含采购货物、软件名称、具体参数、采购金额等。原则上凡在2015年12月前未报送我处的采购项目不预申报。上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的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330办公室,电子版的请发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 sysbc@git.edu.cn。
附件:政府采购清单模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