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校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师生党员民主权利,密切党群关系,建设西部一流,人民满意的大学,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党务公开是指学校各级党组织将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第三条 学校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促进学校各级党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西部一流,人民满意的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第四条 学校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通过推行党务公开,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投身学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学校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增进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既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又慎重稳妥、逐步推进,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外,都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予以公开,并做到公开的内容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多样、便捷,确保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四)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促进党务公开。
第二章 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学校党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省委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学校党委的重要决策、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及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群众路线落实情况,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情况,学校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和党代表推选,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实施,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校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委职责分工、联系方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和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帮扶联系点困难群众,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校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信访监督等情况。
(八)制度建设情况。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情况等。
(九)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第三章 党务公开的程序
第六条 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目录。学校党委党务公开目录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二)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对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事项,按目录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公开有关内容。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由学校党委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三)收集反馈。学校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电子信箱,公布联系电话,认真收集全校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和整改,并将有关结果向党员反馈。
(四)归档管理。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档案,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处理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整理和分类归档。
第四章 党务公开的方式和时限
第七条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坚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勤俭节约、便于监督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采取召开党内有关会议、印发文件、会议纪要、简报、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全校公开的,主要通过校园网络办公平台、校报、校园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八条 党务公开的时限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在每年或每学期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进展情况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要事项适时公开。
第九条 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的相关党内事务,可以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按规定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第五章 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第十条 学校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面指导全校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成立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 学校党委各工作部门和群团组织承担党务公开的具体任务,各党委工作部门和群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是党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
第六章 党务公开的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四条 党务公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中共6163银河游戏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
中共6163银河游戏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中共6163银河游戏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